四川省5部门联合印发(以下简称《方案》),对本省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方案》指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持续壮大医疗护理员队伍,增强服务能力,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确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均可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除三州地区外,各市至少有1家三级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试点期限为1年。
《方案》阐明三个方面10项具体工作任务:
1.建立免陪照护服务模式管理机制。一是明确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原则,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优先选在一级护理占比较高、对免陪照护服务需求较大的病区开展试点。二是加强住院病区探视管理,试点医院采用电子门禁或专人管理方式。三是完善免陪照护服务信息化管理,有条件的试点医院可优化免陪照护服务模式和流程,鼓励研发“免陪照护服务信息系统”,促进医疗资源利用最优化、服务效率最大化。
2.加强免陪照护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合理配备人员数量,优先保障免陪照护服务试点病区护士配备,在病区护士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可配备数量适宜、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二是规范医疗护理员执业行为,明确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三是强化医疗护理员系统培训与使用,加大医疗护理员招生、培训、考核与发证的统筹和规范管理力度,切实保障服务质量。
3.强化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保障。一是提升各部门协作能力,各试点医院要制定免陪照护服务陪护标准、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二是优化院内工作流程,加强医院食堂、营养科信息化建设,增加中央运送服务,为住院患者提供陪检服务。三是维护医疗护理员权益,聘用医疗护理员的医疗机构或第三方单位要依法为医疗护理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其工资待遇应与质量安全、工作量、工作难度、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挂钩。四是制定实施免陪照护服务价格政策。新增免陪照护服务项目,规范相关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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